1)建筑物大修前;
2)建筑物改造或增容、改建或扩建前;
3)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;
4)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;
5)遭受灾害或事故时;
6)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、损伤、变形时;
7)需补办产权证项目;
8)行政主管部门(如教委、民政局、消防部门等)要求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工程。
厂房改公寓前可靠性鉴定
房屋补办产权项目可靠性鉴定
公 司:宁波钧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人:傅先生
电话:0574-56652425
手机:15267876236
E-mail:361150989@qq.com
地 址: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州商会大厦北楼252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