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进行挤土桩施工的,距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;
2 进行基坑开挖的,距基坑边缘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,具体鉴定范围可根据工程需求结合考虑;
3 进行地下隧道、盾构施工的,距洞口边缘两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;
4 进行爆破施工的,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;
5 进行地下管线施工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的,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。
6、周边道路及河道施工影响性鉴定。
周边基坑开挖影响性鉴定
周边河道施工影响性鉴定
公 司:宁波钧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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